Video thumbnail for 【人性思考】15分鐘帶你上完哈佛最受歡迎哲學課💡  5大「正義」原則,你會選擇那一個?還是根本沒有正義?

哈佛哲學課:15分鐘搞懂正義的5大原則,啟發你的道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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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Abstract

探索「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哈佛大學哲學教授 Michael Sandel 帶領我們深入探討 正義 的本質!本書並非提供簡單答案,而是引導讀者進入充滿挑戰的思辨旅程,透過真實案例和思想實驗,反思道德直覺背後的原則與價值觀。

Quick Takeaways:

  • 功利主義: 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考量,但可能忽略個人權益和價值。

  • 自由至上主義: 強調個人自由和選擇權,反對政府干預和財富分配。

  • 康德哲學: 行為的道德價值取決於動機,而非結果,強調尊重人性和普遍道德原則。

  • 羅爾斯的正義論: 設想「無知之幕」,探討在公平的環境下,人們會選擇怎樣的正義原則,主張平等自由和差異原則。

  • 亞里士多德的正義觀: 強調目的論,認為正義是給予每個人應得之物,需考量社會實踐的目的和本質。

本書激發批判性思考,讓我們意識到對於「做對的事」存在多種合理但衝突的答案,提供一場思辨之旅的路線圖與思想工具。

歡迎來到讀書會

大家好,歡迎回到讀書會。我們的世界每天都在發生許多事情,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什麼才是對的、什麼才是正義,或者有沒有方法去衡量。今天要和大家講一本哈佛大學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哲學教授麥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中文譯為《正義》。這本書的美妙之處不在於給你一個簡單的答案,而是引導你進入一個充滿挑戰和啟發的思考過程。

電車難題與道德反思

桑德爾教授在課堂上運用了具有爭議性的現實案例和經典的思想實驗,例如電車難題。假設你面前有一個電車控制桿,扳動它可以犧牲軌道A上的一個人,去拯救軌道B上的五個人,你會拉動這個控制桿嗎?又或者你在天橋上,會不會推一個胖子下去擋住失控的電車,以拯救那五個人?這兩種情況的道德判斷有什麼分別?作者就用這些例子,引導我們反思,支撐我們道德直覺的究竟是什麼原則和價值觀。

功利主義

最大快樂原則

第一種影響深遠且直觀上很吸引人的想法是功利主義,代表人物有英國哲學家邊沁。邊沁提出最大快樂原則,即一個行為或政策是否正義,唯一的標準就是看它能否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程度的快樂,同時將痛苦降至最低。這似乎將道德變成了一種計算。

真實案例的挑戰

作者用了一個19世紀英國的真實海難案例來挑戰這個原則。四個船員被困,糧水盡失,為了生存,其中三個船員殺死了最虛弱且已經奄奄一息的17歲船員帕克,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最終三人獲救。如果純粹從功利計算,犧牲一個人拯救三個人似乎符合效益最大化。但我們的直覺真的是這樣嗎?沒有同意被殺,他的生命是否可以就這樣被當成一種可以犧牲的資源?

功利主義的潛在問題

這個案例暴露了功利主義的潛在問題。首先,它可能會為了整體而犧牲個人權利。例如古羅馬時期,如果大多數市民看基督徒被獅子咬死會覺得很興奮、很快樂,功利主義者如何從道德上反對這種殘酷行為?是不是只要快樂的人夠多、快樂的程度夠大,就可以容忍一切?其次,功利主義嘗試將所有價值,包括生命、尊嚴、友誼等,都轉化成單一的快樂和痛苦的量化比較。作者引用了一間煙草公司的研究,稱吸煙者早死可以幫政府省回醫療和養老金開支,對國家整體財政有利。即使後來煙草公司道歉,這種將生命用金錢量化的思維,正是功利主義計算模式的一種極端體現。還有福特汽車爆炸案,公司計算後覺得賠償死者的錢比為每架車加裝安全裝置的成本低,所以決定不改設計。這些效益分析難道就是正義的全部嗎?

自由至上主義

核心信念:自我擁有權

如果功利主義的計算令你覺得不安,那麼作者介紹的第二種主要思路,更強調個人的自主性,就是自由至上主義。自由至上主義者的核心信念是自我擁有權,每個人都完全擁有自己的身體、自己的勞動力,以及透過自己努力合法獲取的財產。基於這個前提,正義就是要堅定不移地保障個人自由和自主選擇的權利,政府的角色應該有限,只負責執行合約、保護私有財產、維持和平,絕對不可以干預個人的自由選擇。

反對的政府政策

自由至上主義強烈反對三種常見的政府政策。第一,反對家長式管理法例,例如強制駕駛電單車時戴頭盔或強制扣安全帶。他們認為,只要自己的行為不會直接傷害到其他人,政府就無權阻止自己冒險,因為自己的身體屬於自己。第二,反對道德立法,例如禁止同性戀行為。他們主張只要是成年人之間兩相情願,即使大多數人覺得某些行為不道德,政府也不應該用法律的強制力去推廣某特定的道德觀念。第三,也是最具爭議性的一點,就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財富再分配。他們認為,透過將富人的錢用來幫助窮人的福利項目,例如醫療、教育、房屋津貼等,本質上等同於偷竊,是一種強制行為,侵犯了富人自由處置自己合法所得財產的權利。作者用了籃球明星米高佐敦做例子,假設一開始社會財富分配公平,但無數球迷用自己的錢買飛去現場看佐敦打波,於是佐敦變得非常富有。自由至上主義者會說這個財富分配結果是完全合理的,因為每一步都出於個人的自由選擇。如果政府要向佐敦徵重稅去幫助窮人,就等於迫他為其他人工作,這與強迫勞動實際上只有程度之分。對財產權的極強調,隱含的結論可能很極端,例如他們可能會支持自願的器官買賣,甚至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容許安樂死。

康德的道德哲學

行為的動機

如果功利主義看結果,自由至上主義又過於強調個人選擇而可能忽略社會責任,那麼還有沒有其他思考的路徑呢?作者接著介紹了德國哲學家康德的道德哲學。康德認為,一個行為是否有道德價值,關鍵不在於後果,不是看它是否符合他人的喜好或利益,而是要看我們做出這個行為的動機。只有出於責任感而做的行為,也就是因為認為這件事本身就是對的、應該做的,才具有真正的道德價值。作者舉了一個經典例子,一個店舖老闆沒有去騙一個不識貨的小孩子。如果他不騙人,只是因為怕騙人會搞砸自己的招牌,將來影響生意,那麼他的誠實就沒有道德價值,只是一種精明的計算。但如果他是覺得誠實本身就是一種道德責任,無論結果如何都應該堅持,這樣的誠實才值得敬佩。

人是目的原則

康德進一步提出了一個判斷道德法則的標準,叫做定言令式。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表述是:你要永遠都將人,無論是你自己還是其他人,都要當成目的本身,絕對不可以只是當成達到某個目的的工具,這就是著名的人是目的原則。這個原則意味著,每個人都有內在的尊嚴和價值,不可以為了追求所謂的整體利益,例如功利主義所講的最大快樂,而被犧牲或者被利用。所以康德會反對將基督徒扔去給獅子咬的行為,不單止因為這樣做殘忍,更重要的是,這樣做是將基督徒當成滿足大眾娛樂的工具,沒有尊重他們作為人的尊嚴。康德對說謊的立場也很嚴格,他認為即使是面對一個想殺人的兇手,問你朋友藏在哪裡,你都不應該說謊,因為說謊本身就違反了普遍的道德法則,會侵蝕人與人之間信任的基礎。雖然這個觀點很具爭議性,但它體現了康德對道德原則的絕對性和普遍性的堅持。康德的學說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不依賴後果、不依賴個人情感,而是基於理性和責任的正義觀。

羅爾斯的正義論

原初狀態與無知之幕

緊接著康德的思想,作者介紹了另一位對20世紀政治哲學影響極大的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及其著作《正義論》。羅爾斯嘗試回答一個根本問題:一個正義的社會應該建立在什麼樣的原則之上?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他設計了一個非常巧妙的思想實驗,叫我們想像,如果我們要一起來為我們共同生活的社會制定基本的正義原則,但在制定的過程中,我們每個人都帶著一層無知之幕,這層幕會令我們暫時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上的具體身份和處境。我們不知道自己將來會是男性還是女性、富有還是貧窮、健康還是體弱、聰明還是平凡,屬於主流群體還是少數群體,甚至不知道自己信奉什麼宗教、有什麼人生目標。在這個完全平等、沒有人有特殊優勢的原初狀態之下,一群理性且只關心自身利益,但又不知道自身具體利益是什麼的人,會選擇什麼樣的正義原則呢?

兩條基本正義原則

羅爾斯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不會選擇功利主義,因為自己可能會成為被犧牲的少數;他們也不會選擇純粹的自由至上主義,因為自己可能會因為貧窮而沒有任何社會保障。羅爾斯推斷,人們會選擇兩條基本的正義原則。第一條是平等的基本自由原則,每個人都應該享有與其他人同樣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例如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良心自由、集會自由等。這些基本自由具有優先性,不可以為了社會整體利益而被犧牲。第二條包含兩部分,統稱為處理社會和經濟不平等的原則。首先,社會和經濟上的不平等安排,必須對社會中處境最不利的成員最為有利,這就是著名的差異原則。另外,這些不平等所對應的職位和地位,必須在公平機會平等的條件下向所有人開放。羅爾斯特別強調,他的正義論超越了傳統的精英主義。他認為即使社會提供了平等的教育機會,但一個人的天分、背景、社會出身,甚至努力的意願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一些道德任意性的因素影響,並不是個人完全可以掌控的。因此社會資源的分配,不應該單純取決於這些天分或者努力所帶來的成果,而是要設計一套制度,確保即使是天分差、出身貧窮的人,都能夠在社會合作中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合理的生活水平。羅爾斯的理論為現代福利國家提供了一個強而有力的辯護。

亞里士多德的正義觀

從目的出發的思考

作者在介紹了自由主義的幾種主要觀點之後,將我們的視線拉回到古希臘,探討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正義觀。亞里士多德的思考方式與現代哲學家有很大分別,他的正義觀與德性以及社群的目的密切相關。亞里士多德認為正義就是要給每個人應得的東西,但什麼才算是應得呢?他認為這取決於我們分配的是什麼東西,以及與那樣東西相關的目的或者本質是什麼。作者用了一個很好的例子,假設我們要分配一批優質長笛,應該給誰呢?亞里士多德會說應該給那些吹奏技巧最好的人。為什麼?不單止因為這樣可以產生最美妙的音樂,令大家開心,更重要的是,長笛這件東西的目的或者本質,就是要被優美地吹奏出來,只有最好的長笛手,才能夠最好地實現這個目的。

現代案例的闡釋

同樣道理,亞里士多德認為,要理解政治社會的分配,我們就要先問政治社會的目的是什麼。政治社會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保障個人權利或者促進經濟發展,而是要培養公民的良好品格和實現美好生活。因此在政治權力和榮譽的分配上,就應該優先考慮那些具備公民德性、最能夠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作者用了兩個引人深思的現代案例來闡釋這種思想。第一個是關於一個患有痙攣症的高個子女孩子想加入啦啦隊的故事。學校應不應該要求她與其他隊員一樣做高難度動作?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要思考啦啦隊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是不是一定要會翻騰跳躍,還是更重要的是能夠鼓舞士氣。如果後者才是核心目的,那麼即使她坐輪椅,只要她能有效達到這一目的,就應該有資格加入。第二個例子是關於一名職業高爾夫球手,他因為腿部殘疾,申請在比賽中使用球車,但被高爾夫球協會拒絕。這個爭議最終鬧上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們要判斷的核心問題就是高爾夫球這一項運動的本質或者目的是什麼,步行是不是高爾夫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不是,那麼拒絕他用球車就可能構成歧視。這些例子都顯示,亞里士多德那種從目的出發去思考的方式,其實在我們現代社會的爭議中仍有很強的迴響,它提醒我們關於正義的分配,往往與我們對某種社會實踐應該具有什麼樣的專屬性、達成什麼目的的理解密不可分。

結語

麥可·桑德爾透過對功利主義、自由至上主義以及其他哲學家等不同觀點的精彩梳理和比較,並不是想直接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絕對正確的正義,他的目的是要激發我們批判性的思考,令我們意識到對於“做對的事”這一個問題,其實存在著很多種不同的、有些甚至是互相衝突的合理答案。這本書就為我們提供了這場思辨之旅的路線圖和思想工具,它迫使我們走出固有的思維定勢,重新審視自己的道德直覺和社會價值觀,用一種更深刻、全面的眼光去理解我們身處的複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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